首例! 惡作劇電話判賠10萬元首例! 惡作劇電話判賠10萬元打惡作劇電話也有罪,台北縣包子店女宜蘭民宿老闆,因為生意糾紛,一連六天每天打電話給上游食品行,但電話通了又不說話,法官判決打惡作商務中心劇電話,要賠償精神損失十萬元,創下全國首例。  電話響了,朱小姐第一時間接聽,只應了一租房子聲就被掛斷,沒多久,同樣的電話又打來,惡作劇電話一通接著一通,連打六天,朱小姐被搞得精看房子神緊繃,還罹患了緊張症,得看醫生吃藥才能過日子。  打個不停的電話,不僅讓朱小姐自己不房地產能工作,店裡面因為電話總是佔線,生意也沒辦法做,她忍無可忍報警處理,調出通聯紀錄,才知房屋買賣道原來是下游一家包子店的女店員,因為生意上的問題,刻意惡作劇。  朱小姐一狀告上法院,買屋原本請求八十萬元的賠償,法官審理過後,認為被告不法侵害屬實,但考慮經濟狀況,最後判賠十濾心萬元新台幣,創下因為打電話騷擾,被法律處罰的司法首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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